一是提升本土綠色產業保障能力,深入工業園區、林區進行專題調研,細化司法服務生態旅游、筍竹商貿產業、茶產業工作意見,推動產業示范帶建設,開通涉企糾紛綠色通道,依法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采取高位嫁接、騰籠換鳥等方式加快企業轉型升級; 二是助推水美城市構建,組建生態環境專業化審判團隊,選聘林業、環保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2017年,審結生態案件85件,補植林地90畝,運用增殖放流、異地修復拓寬生態修復適用范圍至水域和礦山; 三是主動介入重點項目建設,建立服務重點項目領導督辦、法官掛鉤聯系制度,為政府重點項目提供法律風險評估和咨詢意見,選派法律指導員協調重點項目改造、土地征遷、安置等問題,審執結征地拆遷案件4件; 四是打造“無訟生態鄉村”,強化涉農糾紛多元化解,開通“村村通”法官熱線,依托鄉鎮調解服務站、景區法官工作室、巡回審判化解糾紛136起,編發普法“菜單”,開辦“森林講堂”,打造生態教育實踐基地厚植生態文明氛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