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是一種清潔高效、無污染、可再生的新型能源。在脫貧攻堅過程中,福建省多地依托光伏發電項目,不僅帶動了群眾致富,而且優化了能源結構,產生了明顯的經濟和環保效益。 “作為光伏扶貧試點項目,上級扶貧資金投入50萬元,安裝了50千瓦的光伏發電,月平均發電量近6000度,月收入達5100多元,一年將為村里帶來近五萬元左右的收入。”黃凌村黨支部負責人算了一筆賬。 黃凌村是我市依靠光伏發電項目進行扶貧的村之一。此外,龍村鄉下杉溪村、龍溪村也依靠光伏發電項目進行扶貧的村。據龍村鄉供電所負責人李德青介紹,這一光伏發電項目總投資150萬元,裝機容量150千瓦,年發電量約50多萬度,每年將給這三個村子創造經濟效益15萬元,為精準扶貧找到了一個可持續、各方共贏的新路徑。 “通過分布式太陽能發電,這三個村子都將成為微型太陽能電站。村委會可以自己使用這些電能,并將多余的電量賣給國家電網。”國電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光伏發電扶貧充分利用太陽能可再生清潔能源的優勢,通過開發太陽能資源,不僅可以產生穩定的收益,而且有利于推進節能減排,實現扶貧、環保“雙贏”。 光伏發電能使貧困村獲得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變“輸血”扶貧為“造血”扶貧。(吳大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