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南網4月23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劉宇捷 通訊員 丁云 陳夢菲 俞澤桐) 21日,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向平潭嵐島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頒發了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準許其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這是平潭正式承接省級行政許可事項以來,發出的首張該類別許可證,標志著實驗區在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利用領域實現了省級審批事項的“區內辦、就近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邁出堅實一步。 據悉,自今年1月15日起,原由省海洋與漁業局實施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批”2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被正式委托給實驗區農業農村局辦理,為當地企業就近辦事打通了“綠色通道”。 “以前辦這類省級審批,得專門派人跑福州對接,材料不全還得來回補充,全程至少要1個月。”平潭嵐島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負責人柯曉艷介紹,此次在“家門口”辦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工作人員還主動上門核查養殖場地,提交申請后僅3個工作日便順利取證。 據了解,該合作社位于平潭君山片區模鏡村,去年9月注冊成立,主營海馬及海馬制品的人工繁育與經營利用,目前已投入海馬苗10萬余尾。此次許可證的取得,為其合法合規拓展市場提供了關鍵支撐。 “下一步,平潭將以此次首張許可證頒發為契機,一方面持續優化審批流程,依托省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線上申報+線下核查’全流程規范化,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動態監管機制,通過定期核查、制品流向追溯等方式嚴守生態保護底線,推動形成‘保護與利用雙贏’的產業發展格局,為平潭海洋經濟特色化、規模化發展注入新動能。”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漁業處副處長江寧錦表示。 |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甌新聞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均屬建甌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建甌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未注明“來源:建甌新聞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來源:建甌新聞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文章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