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委巡視工作的統一部署,2018年1月5日至2月4日,省委巡視一組對建甌市委進行了巡視。5月22日,省委巡視一組向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 高度重視巡視反饋意見,全力抓好問題整改工作 巡視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和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市委高度重視、全力配合完成省委巡視任務,并把落實巡視整改工作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全面履行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升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突出問題導向,堅決按照巡視反饋意見,以更加積極的態度、更加務實的作風、更加有力的舉措,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視問題的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認識,增強整改自覺。省委巡視一組駐點建甌以后,市委書記在每次市委常委會、領導干部大會上,都反復強調配合做好巡視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要求全市各級黨員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巡視的要求上來。省委巡視反饋會后,市委認真學習對照巡視反饋意見,一致認為巡視所指出的問題一針見血切中要害,完全接受省委巡視組提出的反饋意見,并把巡視整改情況作為對領導班子成員黨性原則和責任擔當的重要檢驗,要求四套班子和各鄉鎮(街道)、市直各部門的領導干部要帶頭增強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覺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四套班子分別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認真對照檢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到主動認領、深刻剖析、堅決整改。 二是加強領導,壓實整改責任。市委深刻認識省委對建甌市委開展巡視工作的重要意義,既是對市委一次全面的政治體檢,也是促進建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契機。省委巡視反饋會后,市委立即成立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擔任組長,市長擔任第一副組長,市委副書記擔任副組長,其他市委常委擔任成員,統籌抓好巡視整改的相關工作。市委書記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多次召開相關會議,研究推進巡視整改具體事項,并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線索親自督辦。其他市委常委班子成員和相關市領導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堅決把自己擺進去,全力抓好分管領域的整改工作。各部門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 三是細化方案,推進整改工作。市委針對巡視反饋6個方面54個問題以及5條意見建議,及時制定下發《關于省委巡視一組對建甌巡視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建立責任清單,逐項明確牽頭領導、責任領導、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明確整改措施和時限要求,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對能立即整改的事項,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對需逐步解決的問題,實行掛圖作戰,細化進度要求,抓緊落實到位;對已完成整改的及時“回頭看”,進一步夯實責任。市委還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緊盯群眾反映強烈和易反復、難根除的問題,確保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雷厲風行抓好整改落實。 四是健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市委能堅持原則,在問題核查和問責上,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客觀公正,敢動真格,鐵面無私。對存在問題不護短、不遮丑,切實把整改過程變成糾正問題、改進作風、推動工作的過程,確保整改工作不敷衍、不走樣。同時,能堅持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常抓不懈、久久為功,注重點面結合、長短結合,進一步舉一反三,研究出臺一批管用有效的長效機制。通過整改一個點、解決一個面、完善一系列制度,促進各項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努力把巡視整改成果鞏固好、運用好,從根源上堵住滋生問題的漏洞,為建甌趕超發展、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與機制保障。 二、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黨的領導弱化方面 1.對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落實還不夠到位 (1)關于對管黨治黨工作還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市委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不斷提高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的責任。一是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2018年以來召開市委常委會18次,及時傳達貫徹中央、省委和南平市委的重要精神。二是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的通知》,完善聯述聯評聯考制度,對全市基層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全覆蓋,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下發《關于建立每季度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談話提醒制度的通知》,傳導和壓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三是組織召開市委常委會述責述廉述法會議,市委常委帶頭自覺接受監督。四是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納入黨委巡察、“四比六促”考核檢查的重要內容,督促基層黨委(黨組)深入落實“兩個責任”。 (2)關于市級黨政班子一度存在思想保守、開拓意識不強、“硬氣”不足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常委會認真學習貫徹省委《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在換屆后出臺《關于激勵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熱情的實施意見》《關于印發“暖心”工程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2018年制定《關于建甌市不擔當不落實問責會審辦法(試行)的通知》,健全容錯糾錯和問責會審機制,以更堅決的態度,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二是市委樹立“注重實績、實干拼創”的用人導向,深入開展“百日攻堅戰”“四比六促”和“項目突破年”活動,憑實績、用機制選人用人。共選拔任用19名在攻堅行動中表現優秀的干部,有2名黨員干部被南平市委評為“廖俊波式好干部、好黨員”。三是市委根據建甌的特色優勢,明確建設“四富四美”新建甌的發展思路,突出發展七大綠色產業,啟動建設“水美城市”,大力打好教育、城市建設管理翻身仗,奮力開創建甌趕超發展、高質量發展新局面。四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頭抓招商,先后引進恒大、世茂、光明、碧桂園、廈門建發、中城投等大型房企落戶,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五是針對黨校建設資金問題,市政府高度重視并專題研究,已全部歸還職工借款344.2萬元及利息95.85萬元。市委責成黨校嚴肅財經紀律,并于2018年6月對相關人員予以談話提醒,責令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3)關于對一些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存在的規矩意識淡薄問題整治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黨員干部黨性觀念。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弘揚廖俊波精神,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增強黨員干部“四個意識”,爭當“四講四有”合格黨員。發揮建甌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主陣地作用,2018年以來組織30批1129人次接受教育。二是從嚴監督管理干部。健全任職談話、述職述廉、誡勉函詢等監督制度,嚴格執行績效考核、責任追究制度。三是強化法制意識和規矩意識。市委責成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建甌一中、新區公司徐墩分公司深刻反思,認真組織學習《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財務知識。市政府依法解除城北較場山地塊的出讓合同,將一中擴建項目納入建甌市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由福建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實施建設。市政府已依法收回“綠洲江景”項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放生池”改造項目履約保證金已追繳到位。市民政局已于2018年6月退還社會福利中心項目中標人保證金420萬元。市紀委對徐墩鎮人大主席黃益清和原司法所所長、招投標中心主任王明霞予以誡勉談話,對民政局原局長龔貴亨予以黨紀立案,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轉任非領導職務。四是對處級領導親屬參與高息借貸活動進行全面清查。市委書記對市委常委1人予以談話提醒并嚴肅批評,責令其加強對個人親屬及身邊人員的約束。責成市法院嚴格依法辦案,嚴禁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五是2018年2月下發《關于嚴格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規定的通知》,嚴格執行上午12:00下班制度,市效能辦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 2.發揮統攬全局、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不夠充分 (1)關于對經濟發展重大決策的引領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嚴格貫徹“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充分發揮黨委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加強對事關發展大局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關注、研究和引領。實施“四個一批”“一盤一策”的辦法,有序推進問題樓盤化解。二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掛帥,對重點項目、城鄉建設、征地拆遷、脫貧攻堅等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實施“一月一協調、一月一通報、一季一督查”,推行“一線工作法”“倒逼工作法”“表格管理法”“領導掛項法”,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三是責成相關部門在項目落地上,強化前期論證,把好項目落地關,著力提升項目和經濟發展質量。 (2)關于對出現的復雜問題研究和解決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下發《關于建甌市不擔當不落實問責會審辦法(試行)的通知》,對不擔當、不作為,以躲、繞、拖方式回避問題的領導干部,予以問責問效。二是下發《關于建立“五個一批”項目及推進工作機制的通知》,積極應對招商引資、項目推進中的復雜問題。明確一個問題樓盤由一個市領導牽頭負責,按照“一盤一策、分類處理、政府扶持、企業為主、關口前移、部門聯動”的工作思路,依法依規推進問題樓盤化解。 (3)關于對民生領域的重視和關注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責成市規建旅局加快推進東門水廠生產設施、設備的改造更新,已將原日供水量2萬噸的水泵機組提高到3萬噸,完成部分系統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東門水廠改造。二是成立領導小組,加快推進紅船子垃圾綜合處理項目建設,截止6月30日已完成投資1189萬元,2018年底可竣工。三是責成徐墩鎮籌措175萬元,已完成污水處理廠改造,目前運轉正常,各項監管措施到位。市紀委已對徐墩鎮原項目辦主任練勇建予以黨內嚴重警告。 3.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有力 (1)關于市委對黨管意識形態的認識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高度重視、即知即改,成立由市委書記任組長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2018年以來,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2次。市委書記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聽取專題匯報,對意識形態工作和網絡輿情問題作出批示4次。二是嚴格貫徹落實《縣市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精神,2018年把意識形態工作列入班子成員年度工作述職的重要內容。 (2)關于市委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意識形態工作制度。下發《關于進一步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實施意見》《關于健全意識形態領域監測分析研判常態化機制的通知》《貫徹黨委(黨組)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的意見》,制定《重特大敏感事件網絡輿情應急處置預案》,推動我市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的建設和管理,提升應對負面輿情的能力。二是強化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督查考評。制定《2018年建甌市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評細則》,加強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督查考評。三是責成相關部門,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納入黨的紀律監督檢查、黨建工作責任制、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3)關于推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保護工作的通知》,責成市文體新局和各鄉鎮(街道),加強對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弘揚和保護,明確文物安全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二是邀請省考古所考古專家對全市現存文物古遺址的摸排進行指導。三是責成市分管領導加大力度督促推動國家級文保單位“東岳廟”、省級文保單位“中共閩北臨時特委”的修繕工作。 4.精準扶貧落實不夠到位 (1)關于基礎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責成市扶貧辦加強政策宣講,2018年以來已培訓市直單位和鄉鎮(街道)扶貧干部13批、998人次,發放政策宣傳材料2萬余冊,制定《貧困戶“一戶一檔”數據核實情況表》,切實解決鄉鎮主官、扶貧辦主任對“底數”不清、情況不熟的問題。二是責成徐墩鎮黨委加快推進危房改造,已完成對全鎮582戶貧困戶住房安全情況的入戶摸底調查;責成東游鎮黨委加強對貧困人口的動態管理,已清除死亡與外遷人員;責成龍村鄉黨委加強對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收回以現金慰問的資金,重新打卡轉賬。三是市扶貧辦牽頭,對全市貧困戶危房改造和動態人口管理情況開展自查自糾,確保整改到位。 (2)關于結對幫扶還不夠扎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成立市結對幫扶貧困戶責任落實專項督查組,通過全市34個紀檢派駐機構、鄉鎮(街道)紀(工)委,圍繞幫扶政策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對全市3119名結對幫扶責任人進行“全覆蓋”督查,問責3批次75名結對幫扶責任人。二是圍繞實現“脫貧摘帽”目標,對駐村幫扶工作隊、幫扶干部開展培訓,提升精準扶貧的能力。 (3)關于扶貧專項資金撥付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全市尚有10筆合計807.88萬元扶貧資金未支出的問題,市委立即組織對全市扶貧資金撥付情況開展檢查,目前已全部撥付到位。責成扶貧相關部門嚴格落實省上關于資金管理的要求,確保每筆資金撥付時限不超過30天,所有扶貧資金在當年使用完畢。二是責成東峰鎮黨委收回大際村違規籌措的占用造福工程款50.5萬元,并按要求重新發放到位。市紀委對東峰鎮大際村支部書記江宗平予以黨內嚴重警告,對東峰鎮國土所副所長邱德強、信訪辦主任謝建鋒、民政辦主任謝克誠、大際村原村干部葉瑞和、謝水生予以誡勉談話。 5.對巡視整改還不夠到位 (1)關于建甌市城東工業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有過半企業欠交土地出讓金的問題 整改情況:針對23家企業欠繳土地出讓金5113.79萬元的問題,成立清繳企業舊欠土地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清繳園區企業舊欠土地款工作實施方案》,實施分類收繳。其中,已收繳7家企業欠款2328.4萬元;通過加快土地招拍掛、“騰籠換鳥”、兼并重組、解除預約用土等方式,限期收回4家企業欠款354.19萬元;2018年7月5日依法訴訟追繳12家企業欠款,訴訟標的2431.2萬元。針對相關責任人尚未問責處理的問題,成立調查組開展責任倒查,市委書記對時任分管市領導予以談話提醒并嚴肅批評,市紀委對城東工業開發公司時任總經理池李春予以誡勉談話,對其他4名相關人員予以廉政提醒。 (2)關于林業資源和資金管控不嚴,存在國有資產流失漏洞的問題 整改情況:針對22.74萬畝國有林木仍未作出評估、林木代管協議仍未補簽的問題,責成市林業局立即對未評估的林業總公司國有林木資產開展摸底調查,經查福人公司在管護期間,沒有對未評估山場進行生產經營,國有未評估林木資產未造成流失。市林業局已委托福建林業勘察設計院下屬福建中信達資產評估有限公司,2018年7月已完成對未評估國有林木資產的評估。市林業總公司已與建福公司簽訂《林業總公司森林資源管護合同》,明確了雙方的責權利。同時,對林業科技示范林場場長予以談話提醒,對市林業局4人予以批評教育。 (3)關于宏發江景所有樓房均不同程度存在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問題 整改情況:針對宏發江景8#、11#樓未批先建、對有關領導和經辦人員的問題處理不到位的問題,對時任建設局建工股負責人謝俊、規劃局工程規劃股負責人張聲雄、工程股經辦人吳代炳予以行政警告;對時任建設局副局長陳國慶、黃如樂、規劃局局長王星輝、副局長魏苑平予以效能告誡;對時任城管大隊大隊長廖宜平、水西中隊負責人李芝敏予以誡勉教育。同時,責成市規建旅局加強規劃審批管理,依法落實建設項目規劃委員會審查制度和“一書兩證”辦理制度,并加強巡查,嚴防違規調整容積率、未批先建等違法問題的發生。 (4)關于個別干部經商辦企業的問題 整改情況:針對未從更嚴要求上舉一反三進行面上清理和制止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的問題,2018年5月下發《關于重申嚴禁公職人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相關規定的通知》,進一步重申公職人員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不得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的相關規定,并由市紀委牽頭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嚴肅處理,予以黨紀立案審查2人、誡勉談話7人。 (二)黨的建設缺失方面 1.思想建設不夠扎實 (1)關于市委對黨的重要法規學習還不夠重視的問題 整改情況:市委即知即改,召開市委常委會專題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的重要法規。同時舉一反三,明確今后對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法規、文件和領導重要講話精神,必需第一時間學習傳達貫徹。 (2)關于市委中心組學習制度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高度重視抓好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2018年上半年已舉辦9場,其中“關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精神的學習”“憲法學習”分別采取研討交流和專題學習的形式。二是制定《建甌市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實施意見》,明確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不少于12次,已制定《2018年建甌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方案》。三是積極開展調研活動,2018年已下發《關于上報2018年全市重點調研課題的通知》,指導中心組成員深入開展調研和撰寫報告。 (3)關于一些領導干部對學習教育不夠認真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書記已對市委常委3人,市政府副市長1人、正處級干部1人,以及鄉鎮(街道)書記2人予以談話提醒,責令其整改到位。二是加強黨章黨規黨紀和“四個全面”、省委“五抓五看”等應知應會知識的學習培訓,并通過市紀委官方微信公眾號“芝城清風”加大宣傳力度。2018年以來,已開展黨員干部培訓5批1478人次。 2.黨內組織生活不夠嚴肅 (1)關于民主生活會開展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責成四套班子相關人員14人,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查,并督促四套班子成員對民主生活會材料逐一審查,補充完善個人重大事項和被組織約談或函詢內容,對民主生活會上提出的問題列出整改清單,抓好整改落實。同時對市委常委1人予以談話提醒并批評教育,責成其整改到位。二是市政府黨組已對2016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2017年度已嚴格按要求規范開展,未發生類似情況。三是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已約談衛計局黨委書記,責成其立即整改,今后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四是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督促各黨委(黨組)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2)關于組織生活會制度流于形式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對涉及的9個單位黨支部書記逐一約談批評,責成其對近年來組織生活會開展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并以此為鑒,今后帶頭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二是責成市委政法委機關黨支部書記陳豪作深刻檢討,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對其予以誡勉談話。三是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的通知》《關于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通知》,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業務指導。 3.基層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1)關于一些單位黨支部換屆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分管副市長已對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進行提醒談話,目前人社局機關黨委所屬各黨支部已全部完成換屆。二是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已對市人社局機關黨委、醫保中心黨支部、社保中心黨支部和市科技局黨支部等黨組織負責人予以提醒談話。三是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執行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制度的通知》,督促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 (2)關于一些黨組織黨費收繳、使用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由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已對老干局、地質隊、調查隊、圖書館、文體新局等單位黨支部和水利局退休黨支部書記予以提醒談話,責成其進一步規范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責成市文體新局機關黨支部調整由支部黨員負責收繳黨費;對農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退休黨支部書記林培漢予以誡勉談話,違規返還給個人的黨費4230元已追繳到位。二是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黨費收繳使用專項檢查,督促各基層黨(工)委開展自查自糾。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 1.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擔當不夠 (1)關于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建甌市關于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試行)》,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抓好落實。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的通知》,責成各級黨委(黨組)深刻認識落實“兩個責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責任擔當,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深入。二是實施《建甌市談話提醒制度》,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對黨政班子成員及下級“一把手”開展談話提醒,督促其廉潔從政。2018年以來,已開展談話提醒108人次。三是強化反腐敗協調小組單位間的溝通聯系,對2016年9月開展專項清理行動以來發現的34名涉刑涉訴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予以開除黨籍28人,黨內警告2人,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行政降級、開除公職各1人。四是加強對上級主體責任檢查反饋問題的整改,制定新一輪鄉鎮(街道)財政管理體制方案,下發《關于重申禁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通知》,從體制機制上杜絕違規亂收費、亂攤派問題。同時,將違規亂收費、亂攤派問題納入監督檢查重點。五是制定《關于印發〈建甌市紀委派駐機構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進一步重申黨委(黨組)必須嚴格執行和落實有關事項征求紀委(紀檢組)意見的規定要求。 (2)關于壓力傳導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18年4月,由市委常委帶隊,對全市18個鄉鎮(街道)上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督促基層黨委主體責任落到實處,發現問題31個,黨紀處分3人。二是下發《關于做好2017年度黨的領導干部述責述廉述法工作的通知》,市直55個黨委(黨組)已開展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工作。三是責成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主體責任清單和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責成市規建旅局、林業局、財政局、人社局等單位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責成徐墩鎮黨委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組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 (3)關于問責追究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嚴肅追究“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責任人員。2018年以來,已開展追責5人次,其中黨紀處分3人,實名通報2批3起責任追究典型問題。二是市委對原法院院長應負的領導責任向南平市委提出建議。 (4)關于對重點領域、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和防控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從體制機制上加強預防,嚴格落實股級崗位正職任職滿五年原則上應輪崗交流、任職滿十年的必須輪崗交流的規定,已對246名股級干部實行了輪崗交流。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加大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健全審計發現問題線索的移交制度,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加強對“一把手”問題線索管理,從嚴查處“一把手”違規違紀問題。2018年以來,已立案查處“一把手”違規違紀問題5個。三是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納入民生領域“微腐敗”專項治理內容,進一步加大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嚴查非法轉讓、轉賣和侵吞集體資產、土地,濫用職權侵占、挪用、平調集體資產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四是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辦力度,2018年以來,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4個,黨政紀處分8人,實名通報1批2起典型案例。 2.落實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 (1)關于派駐機構和鄉鎮(街道)紀(工)委監督執紀還比較薄弱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提升紀檢監察干部業務能力。2018年以來,組織集中專題培訓3場,輪訓人員323人次;組織紀檢監察業務知識測試3場;選派2名干部到南平市紀委掛職鍛煉;抽調14名基層干部到紀委各部室跟班學習。組織市紀委、監委機關和派駐紀檢組干部輪流接訪,提升監督執紀能力。將18個鄉鎮(街道)和16個派駐紀檢組分成6個片區,強化對各鄉鎮(街道)紀(工)委、派駐紀檢組的業務指導,切實增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監督實效。截止目前,全市18個鄉鎮(街道)已有14個鄉鎮有立案查處自辦案件,共計34件,市紀委對還沒有自辦案件的街道紀工委書記進行約談。二是提高信訪件核查辦理質量。市紀委責成各派駐紀檢組、各鄉鎮(街道)紀(工)委,指導督促各承辦單位深入了解信訪內容,認真研判問題線索,確保辦信核查的質量。建立“臺賬管理、電話督辦、實地督查、提級辦理”機制,嚴格把握信訪案件的行蹤和辦理時限,實行對賬銷號。市紀委已對辦理不到位的原川石鄉紀委書記林云青、紀委副書記陳呂才予以誡勉談話。三是提高案件調查處理效率。督促各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按期報送問題線索,對線索處置情況報送不及時的基層紀委,予以批評教育或提醒談話。結合執紀審查規則,建立健全市管干部問題線索臺賬,2018年以來共處置問題線索189件,增長26%,所有上報線索處置情況均按時完成。市紀委建立案件查處動態跟蹤管理機制,對已立案審查的案件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按規定時限完成案件審查工作。 (2)關于執紀問責存在偏軟偏輕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規建旅局8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問題,嚴肅追究主要領導責任;對東峰鎮坪林村貪污低保金案發后問責偏輕問題,2017年6月對坪林村村主任章榮熙予以黨內警告處分。二是堅持從嚴開展責任追究,堅決防止不追究或追究過于寬軟情況的發生,2018年以來進行責任追究的5人中,黨紀處分3人。三是進一步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實名通報2批3起責任追究典型問題,教育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深刻引以為戒。 (3)關于自身建設還有不足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黨政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其中綜合派駐紀檢組13個,單獨派駐紀檢組3個,市紀委派駐機構由市紀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與駐在部門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不再承擔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相關的日常工作。二是選好配強力量,推進一體運作。在全市范圍內公開擇優推薦選調一批市直單位、鄉鎮基層優秀公務員充實到紀委機關和派駐紀檢組,逐步配齊配強紀檢監察力量。三是2018年6月,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三轉”聚焦主責主業的通知》,進一步重申紀律要求。同時,對各鄉鎮(街道)“三轉”情況開展督查,對發現“三轉”不到位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巡察工作還有薄弱環節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巡察力度。選派2名巡察干部到南平市巡察辦、巡察組掛職鍛煉,讓巡察干部到一線經受鍛煉;在每輪組建巡察組人員時,按需調配組工干部、宣傳干部、財務審計專業人員,打造相對固定、精干的巡察干部隊伍。2018年以來,已組織開展5輪常規巡察、1輪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和3輪掃黑除惡整治專項巡察,完成對11個黨組織、28個單位的巡察,發現問題155個,移交線索57條,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3人,移送司法機關3人,給予誡勉談話、通報等組織處理19人,挽回經濟損失135.78萬元。二是強化督查督辦。市委巡察辦加強對有關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移交事項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建立成果運用臺賬管理制度。2018年3月,市紀委監委對巡察移交的原農業局局長馮奇貞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審查,并于4月28日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起到了震懾作用。三是選好配強巡察組專職人員。2018年3月印發《關于調整、充實建甌市委巡察人才庫人員的通知》,將黨性強、作風好、講原則、敢擔當的優秀干部選配到巡察崗位,經過調整,新增黨建工作人才7名、財務專業人才32名,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庫252名。同時,加強對巡察人才庫人員的培訓力度,打造過硬巡察隊伍。 (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仍然存在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帶頭強化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堅決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要求,切實把中央和省委的各項決策部署貫徹執行到位。2018年5月下發《關于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綜合整治的通知》,聚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具體表現”,開展專項整治。市紀委嚴格按照“五抓五重”要求,2018年以來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7個,予以黨紀處分3人,通報1起3人,發揮典型案例震懾作用。二是責成市規建旅局對直屬單位8位干部職工違規租住公房的情況進行核實,除1戶符合條件外,其它7戶已清退,對時任市公房管理處主任林樹枝予以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市規建旅局完善公房管理的準入標準和退出機制,公房租金參照廉租房標準,房租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下發《關于開展公房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對全市公房進行清查和摸底、核實,清理整頓。三是強化機關作風建設,扎實開展“比黨性、比作風、比業績、比貢獻”活動,深化“馬上就辦,真抓實干”的服務理念,提高機關辦事和服務效率,并將作風建設納入鄉鎮(街道)、市直單位的績效考評內容。下發《關于進一步強化機關作風建設的通知》,今年以來效能問責14人。四是結合實施2018年“打贏城市建設管理翻身仗”活動,大力推進市政道路及舊城區背街小巷等基礎設施建設,總投資6.7億元。截止2018年6月底,在建主次干道5條、立面改造5處,完成中山東路白改黑及景觀提升工程;改造背街小巷6條,年底可完成21條,在三年內全面完成背街小巷改造;今年新建公廁3座,改建29座,改造農貿市場5個。建甌“違停拍”的創新做法被南平市委充分肯定并推廣。五是責成市委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凡是沒有實質內容、可以合并的會議,必須精簡合并。2018年上半年,與去年同期對比,市委文件精簡16%、會議精簡22%。下發《關于加強責任狀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堅決遏制各種責任狀“滿天飛”、向下推卸責任的現象。 2.違規發放津補貼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以最堅決的態度,全力做好違規津補貼整改清退工作,巡視期間已召開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清退工作,下發《關于開展違規發放獎金補貼清退工作的通知》。截至6月30日,已清退1033.6萬元。其中,3月10日前完成清退855.2萬元。二是市委書記對15名處級干部予以談話提醒并批評教育;分管市領導對7個市直單位和鄉鎮主要領導予以批評教育。三是對吉陽鎮等4個單位用餐補助情況進行核實整改。分管市領導已對吉陽鎮等4個單位主要領導予以批評教育。四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下發《關于重申嚴肅規范津貼補貼紀律的通知》,進一步強化“1+X”津補貼專項督查,確保令行禁止。 3.公務接待不規范 整改情況:市委即知即改,巡視期間立即組織對無公函接待和陪餐人數超標問題進行認真核查,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2018年2月,接待陪餐人數超標部分的費用6.588萬元已全部清退到位。責成市法院就審批單不規范問題進一步完善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認真規范填寫接待審批單。同時制定《關于進一步完善〈建甌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隨后下發《關于開展違規吃請和公款吃喝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加強對超標準吃喝、無公函吃喝等問題的整治,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4.違規公款旅游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即知即改,巡視期間對徐墩鎮北津村黨支部書記葉芳、村紀檢委員管榮華予以黨紀立案處理,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北津村村干部5人予以通報批評,違紀款項已全部收繳到位。同時,對徐墩鎮掛點該村領導、工作組長及財務人員進行廉政提醒。二是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明紀律持之以恒正風肅紀的通知》,重申“七嚴禁、七不準”,督促全市黨員干部引以為誡。 (五)選人用人不規范方面 1.結構性超職數配備干部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高度重視整改消化結構性超配干部,換屆以來已消化相關單位超配的7名干部,并嚴格職數管理,對一時沒有完成超配干部消化的市發改局等單位,進行單列管理,在超配干部消化之前,實行科級干部只出不進、多出少進。二是對市衛計局、人社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機構改革單位,領導班子已配備到位,并按新的“三定方案”設置內設職能部門。三是市委將結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要求,統籌考慮人事調整問題,同步完成超配干部的消化。 2.干部選拔任用不夠科學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對任職時間較長未交流的干部,結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工作的要求,已制定調整交流方案,逐步到位。其中,2018年7月已交流2人。對市法院內設機構缺配正職的問題,責成法院黨組按照省高院《關于開展內設機構改革情況調查摸底的通知》,抓緊啟動內設機構改革。二是制定公務員招考計劃,2018年已招考公務員59名,其中鄉鎮23名;實施基層黨群工作者選拔三年計劃,2018年已選拔60名。三是制定《關于強化一線考察干部工作的辦法(試行)》,并責成市委組織部強化干部考察隊伍建設,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考察材料撰寫要求,調整優化干部隊伍年齡結構,考實、選準、用好干部。四是下發《關于完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通知》《干部人事檔案數字化工作初步方案》,強化干部人事檔案管理。 3.干部監督和管理工作不夠規范 (1)關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存在漏報或不規范情況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宣傳培訓,舉辦處級干部學習貫徹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兩項法規”專題培訓會并做填報專題輔導。二是嚴肅問責處理,針對2014—2016年抽查發現有11人次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問題,市委書記已逐一約談并嚴肅批評教育;對少報房產面積、基金、投資型保險的市政府原調研員鄭有生予以誡勉談話。對巡視期間抽查發現的市政府副市長1人少報投資型保險1.53萬元的問題,由市委書記予以談話提醒并嚴肅批評教育,責令其在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討。 (2)關于“7+3”專項整治不夠徹底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責令市農業局對在編不在崗人員7人涉及發放工資及津貼106萬元予以清退并已上繳財政,已返崗3人,辭退2人,重新定崗2人。原農業局局長馮奇貞已被市紀委監委立案,開除黨籍和公職,并移送司法;對現任局長及財務負責人予以提醒談話。對吉陽鎮相關領導予以提醒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違規發放的工資12.48萬元已上繳財政,停薪留職人員已返崗。二是建立防治“吃空餉”問題長效機制,把預防、治理“吃空餉”問題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范疇,列入“1+X”專項督查內容,實現常態化管理。三是下發《關于對全市在職及退(離)休干部在行業協會商會兼職(任職)及取酬情況進行摸排的通知》,開展全面摸排。市總工會1名副主席、市人大1名原調研員已辭去協會職務,領取的報酬及各類補貼1.69萬元和0.84萬元已清退到位。2018年6月,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在職及退(離)休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任職)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責成市民政局及各社團主管部門開展全面清理規范,嚴肅有關紀律要求。 (六)廉潔風險方面 1.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管不到位 (1)關于對預售資金的監管形同虛設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監管,成立以市委書記、市長任組長的問題樓盤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一個問題樓盤一個市領導牽頭負責,強力推進問題樓盤處置,維護社會穩定。二是制定《建甌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并全面開展問題排查,實行“一盤一策”,對“中環廣場”等問題樓盤的資金實行專項監管,建立了市規建旅局、街道辦事處、預售購房業主等多方代表共同監管機制,確保建設資金專項用于工程建設。近一年來,共開通9家監管銀行、9家開發企業、14個開發項目、51幢樓辦理監管業務。三是公安機關依法逮捕中環廣場開發商2人,市紀委對市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中心市場科科長葉建軍予以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 (2)關于未嚴格追(收)繳應收款項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政府常務會已批準解除“綠洲江景”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該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二是市政府已收回“放生池”項目開發建設履約保證金,并切實做好維穩工作。市紀委成立調查組開展責任倒查,對涉及處級干部線索按干部管理權限移交南平市紀委。 (3)關于對建設工程疏于監管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在建工程聯合巡查機制,對全市所有建筑工地的檢查管理建立臺帳,發現未批先建行為,及時制止并依法查處。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管理,健全規范所有項目的行政許可內容、質量安全五方主體等在施工現場公示制度。二是加強管控,明確對無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不得提供商砼。三是責成市規建旅局完善包括建設工程監管在內的各項行政權力、責任的法律依據、運行流程、具體辦理事項、責任股室以及追責情形,并組織加強業務學習,確保依法行政。四是市紀委成立調查組,對“綠洲江景” “水西首府”項目問題開展調查,對住建局時任工程規劃股股長謝健興予以誡勉談話。 (4)關于對捆綁項目地塊抵押貸款資金監管缺失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土地調控的通知》及《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精神,確保今后土地凈地出讓,杜絕政府基建項目與土地進行捆綁出讓。今后注重引進有實力、規范運作的大型房企參與我市房地產開發。二是要求各銀行嚴控房地產開發項目貸款,督促各銀行對房開信貸實行專戶封閉式管理,貸款資金需經省行放貸中心審核后方可支用,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資金不被挪用。三是針對“放生池”存在的問題,成立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并綜合施策、加快重組,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已督促萬峰投資公司委托福建天和律師事務師公開完成債權債務登記,并制定債務分類處置方案和項目開發重組計劃。 2.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不規范 (1)關于直接委托承包單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舉一反三,對近年來實施的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進行排查梳理,對類似問題進行自查自糾。對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今后一律進入建甌市公共資源服務中心進行公開招投標,堅決杜絕和防范規避招標的行為。二是市分管領導對兩個項目業主單位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并責成市發改局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分別對項目業主建甌市新區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徐墩建設分公司、建甌市金甌路橋開發有限公司予以處罰。責成項目業主單位認真學習《招標投標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深刻吸取教訓。三是南平市紀委對該項目進行核查,市紀委對徐墩鎮人大主席黃益清、原司法所所長、招投標中心主任王明霞予以誡勉談話。 (2)關于未依法公開招標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專項清理。經查,水南段江濱路建設工程為土地出讓捆綁項目,由開發商邀請招標確定承建企業。已責成市發改局按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對項目業主市規建旅局、建甌市新區開發公司城南分公司予以處罰,對城南片區水南段江濱道路及沿江景觀工程建設項目予以終止后續未設計內容。市發改局已牽頭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排查,依法對違規的3個項目業主予以處罰。二是市分管領導對水南段江濱路、博物館項目負責人予以談話提醒。責成相關單位認真組織學習《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 (3)關于以合作開發方式規避公開招標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市政府依法依規對違規的《建甌上峰景城與市工商局至高鐵西站連接線改擴建項目合作合同書》予以終止,解除該合作合同。二是規范項目招標。嚴格落實《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已對《建甌市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和工程招標及變更管理的意見(試行)》進行修訂完善,嚴格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招投標、投資評審管理等工作。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南平市紀委對該項目進行核查,市紀委對徐墩鎮人大主席黃益清、原司法所所長、招投標中心主任王明霞予以誡勉談話。市委責成市發改局對項目業主建甌市新區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徐墩建設分公司予以10萬元處罰,督促相關單位認真剖析問題根源,深刻吸取經驗教訓。 (4)關于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的問題 整改情況:針對去年“百日攻堅戰”期間,我市將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10個子項目打包委托省招標集團進行公開招投標,但招標時仍有子項目尚未取得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的問題,市政府立即與省招標集團進行協調。截止目前已完成所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和初步設計概算批復,省招標集團已整改到位。市委、市政府今后將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 3.落實財稅管理和經費管理制度規定不夠到位 (1)關于違規稅收返還獎勵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立即開展核查,經查,福建利樹股份有限公司和華宇集團均為我市擬上市企業,華宇集團為我市竹木加工產業的龍頭企業,為促進企業做大做強、實現上市目標,帶動相關產業轉型升級,依據這2家企業的稅收貢獻新增部分的地方財政留成部分予以獎勵。二是市委、市政府即知即改,立即對全市扶持企業獎勵政策進行梳理,凡是涉及企業稅收返還獎勵的政策一律停止執行。三是責成市經信局牽頭以省政府和南平市政府的惠企政策為依據,重新修訂企業獎勵扶持政策。 (2)關于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立即開展核查,經查,2013年我市實行的是毛地出讓工業用地,芝星炭業補助款中有1070.84萬元為市財政撥付給企業用地“三通一平”費用,另500萬元是為了扶持芝星炭業新項目以達到上市要求,從工業發展基金中獎勵給企業。城東工業園區16家企業為汽車銷售服務4S店,均在2012年5月以前簽約入園。企業入園后,因受農轉報批、征遷退地、土地指標等影響未及時掛牌供地。之后由于土地政策變化,有關上繳費用增加,土地掛牌價和已簽入園合同存在較大差距。因此,經市委常委會和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城東工業園區給予相關企業“三通一平”建設補償。2015年國務院《關于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明確“各地與企業已簽訂合同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對已兌現的部分,不溯及既往”。國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意見書(滬〔2015〕3號)明確“對批準返還土地出讓收入的,按照國發〔2015〕25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二是市政府已責成建甌市城東工業開發公司,對企業入園相關政策進行清理,從根本上杜絕類似情況的發生。 (3)關于市委辦、市法院存在財務報銷單據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市委辦、市法院已停止自制領款單和收款收據入賬報銷,已對不符合報銷規定的款項補開了正式發票。二是嚴肅責任追究,市委書記已對市委辦、市法院主要領導予以談話提醒,對經辦人員、財務人員6人予以批評教育,杜絕類似現象發生。三是責成財政、審計、紀檢等有關部門,加強對預算單位報帳的監督管理。 (4)關于對行業協會使用財政資金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責成市民政局督促北苑貢茶協會整改,對接待費20.82萬元中違規報銷的2.48萬元已清退到位。經核查,報銷的旅行社開具發票15690元為當事人帶隊考察,返回后突發疾病去世,因此延遲報銷考察費用,已督促協會對不規范報銷憑證予以整改,并將財務人員調離崗位。2018年起,已取消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二是制定《建甌市社團組織財務收支管理暫行辦法》,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行業協會資金使用監管的通知》,并由市審計局定期對全市行業協會開展專項審計。 (5)關于購置統一著裝未按規定收取自費部分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開展自查自糾,16個單位采購統一服裝金額共計189.58萬元,其中按規定應由個人承擔費用56.87萬元,目前已收取47.84萬元,其余9.03萬元屬于各單位采買統一徽章或臨聘人員離職等未收取的費用。二是下發《關于嚴格落實統一著裝自費規定的通知》,今后凡購買統一著裝的,嚴格按照30%的比例收取自費費用。 三、巡視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市委高度重視省委巡視移交問題線索查處工作,立即責成市紀委列出線索清單,逐條對賬銷號,組織精干力量抓緊調查核實問題線索,依法依規從嚴從快處理。經查,共問責71人。其中:黨紀政務立案40人(科級13人),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4人(科級6人);誡勉談話31人(科級9人)。移送司法3件3人。 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人員24人分別為:對民政局原局長龔貴亨(科級)予以黨內警告處分;對市疾控中心主任黃健新(科級)予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市教育局原局長陳泉和(科級)予以黨內警告處分;對市教育局督導室主任葉壽榮(科級)予以黨內警告處分;對市供銷社主任、黨委書記周建強(科級)予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吉陽鎮原副鎮長戢笑炳(科級)予以開除黨籍處分;對東峰鎮大際村黨支部書記江宗平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婦幼保健院眼科護士吳巧卿予以行政警告處分;對東峰鎮南源村書記張清全予以黨內警告處分;對通濟街道辦事處南門村南門片區出納陳小明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通濟街道東溪村書記吳一和予以黨內警告處分;對徐墩鎮北津村黨支部書記葉芳、村紀檢委員管榮華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教育局德育股負責人吳志高、黨政辦負責人楊建強予以黨內警告處分;對教育局實踐基地負責人滕小華予以開除黨籍處分;對吉陽鎮中心小學校長江標友予以黨內警告處分;對徐墩鎮項目辦主任練勇建予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時任建設局建工股負責人謝俊、規劃局工程規劃股負責人張聲雄、工程股經辦人吳代炳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東峰鎮坪林村村主任章榮熙予以黨內警告處分;對公房管理處主任林樹枝予以黨內警告處分;對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中心市場科科長葉建軍予以開除黨籍處分。 誡勉談話31人分別為:對政法委副書記陳豪(科級),城東工業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時任總經理池李春(科級),川石鄉原紀委書記林云青(科級),徐墩鎮人大主席黃益清(科級),信訪局副局長王明霞(科級),水利局副局長林峰(科級)、總工程師李榮生(科級)、小赤院水庫主任張輝(科級),農業局副主任科員林培漢(科級),東峰鎮國土所副所長邱德強、信訪辦主任謝建鋒、民政辦主任謝克誠,東峰鎮大際村原村干部葉瑞和、謝水生,水利局干部周明、謝從郎、黃翠美,匯光公司職工范秋默,住建局工程規劃股股長謝健興,川石鄉原紀委副書記陳呂才,水源派出所民警葉坤華、吳李明,第一小學會計李立華,川石鄉溪口村下派書記張德旺、村主任徐凡全,南雅鎮太平村村主任朱福生,順陽鄉石呈村村主任張明才,玉山中學教師柯其堯,小松鎮高歷村支委廖弼滿,東峰鎮銅場村書記吳榕強,徐墩鎮東邊村支部書記連崇輝予以誡勉談話處理。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在省委巡視辦和省委巡視一組的悉心指導下,市委巡視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仍有一些復雜問題需要逐步解決,仍有一些長效機制需要逐步推進。市委將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嚴格貫徹落實省委“八個堅定不移”的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強的責任擔當,更實的工作作風,持之以恒抓整改、抓落實,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巡視整改工作成效。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項和說明 1.關于結構性超職數配備干部的問題。市委結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要求,經過統籌考慮,對結構性超職數配備的8名干部,已制定人事調整初步方案。由于市林業局、發改局、農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均涉及縣級機構改革,需全盤統籌,因此暫未啟動干部選拔任用程序。 下一步,我市將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作用工作條例》及相關規定進行人事調整,采取提拔任職、交流轉崗、轉任非領導職務等方式,結合縣級機構改革,于2019年4月前完成超配干部的整改消化。 2.關于干部選拔任用不夠科學的問題。針對在同一崗位任職超過10年干部未交流問題和市法院20個內設機構中缺配正職10人的問題,市委已擬定人事調整初步方案。目前,已于2018年7月對2名在同一崗位任職超過10年未交流干部交流到位。對鄉鎮街道和司法所4名未交流的干部,考慮到村級換屆工作正在進行,故暫未啟動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其他8名未交流的干部鑒于縣級機構改革即將展開,干部調整需全盤統籌,故暫未啟動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對市法院內設機構正職缺配10人的問題,因縣級法院正在進行內設機構改革,故暫未啟動干部選拔任用程序。 下一步,我市將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作用工作條例》及相關規定,將于11月村級組織換屆結束后進行干部調整,對4名鄉鎮街道和司法所干部予以交流,其他8名同一崗位任職10年以上未交流的干部將結合縣級機構改革,于2019年4月前完成整改消化。對市法院內設機構正職缺配10人的問題,將于11月結合人事調整對3名基層法庭庭長予以配齊;其他缺配的將根據改革后市法院內設機構設置情況,啟動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于2019年3月前予以配齊。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點和措施 建甌市委將堅持目標任務不變、標準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減,進一步鞏固深化巡視整改落實成果,持續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確保巡視整改任務高標準、高質量落實到位。 一是強化黨的領導。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認真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新發展理念,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嚴格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引導全市黨員干部強化黨員意識,增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 二是強化從嚴治黨。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新部署、新要求,堅持高度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始終把主體責任扛在肩上,嚴格落實省委“五抓五看”和“八個堅定不移”的要求,強化管黨治黨責任意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持之以恒加強黨的建設,提高統領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領導和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強化廉政風險防控,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是強化整改提升。進一步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以嚴的標準、實的作風、鐵的紀律統籌推進后續整改任務。堅持分類施策,克服“交卷”思想和“過關收場”心態,對取得階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項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體問題,適時開展“回頭看”,防止反彈回潮;對尚未完成和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加強跟蹤督辦,以久久為功的韌勁和馳而不息的作風,持續抓好整改提升工作。 四是強化長效機制。圍繞省委巡視指出的問題,緊緊抓住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堅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不斷深化改革,加強源頭治理,著力構建靠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的長效機制。強化制度執行,對有制度不執行、執行制度搞變通、打折扣的從嚴問責,使制度機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發揮。通過扎緊制度的籠子,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努力實現用長效機制推動整改工作常態化、整改成果長效化。 五是強化成果運用。堅持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切實把巡視整改工作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以及省委、南平市委重要精神結合起來,與“四比六促”“項目突破年”“水美城市建設”“城市建設管理翻身仗”等重點工作結合起來,努力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建甌綠色發展、跨越趕超、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為建設“四富四美”新建甌提供有力的支撐和保證。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3731125;通訊地址:建甌市甌寧路68號,郵政編碼:353100;電子郵箱:jodc@163.com。
中共建甌市委 2018年9月5日 |



